Erdos-Ginzburg-Ziv 定理学习笔记
lanos2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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个人记录
Erdos-Ginzburg-Ziv 定理: 对于 2n-1 个整数,一定能选出其中 n 个使得它们的和为 n 的倍数。
引理 1:如果两个正整数 m,n 都满足 EGZ 定理 (m>1,n>1),那么 mn 一定也满足 EGZ 定理。
现在总共有 2mn-1 个数,我们把它分成两个可重集 A,B,使得 |A|=m(2n-1),|B|=m-1。
那么我们一定可以进行如下操作 2n-1 次:
设第 i 次操作得到的可重集为 S_i,该可重集中元素和为 b_i。
由于 n 满足 EGZ 定理,则在 \frac{b_1}{m},\frac{b_2}{m},\dots,\frac{b_{2n-1}}{m} 中,一定能够取出 n 个数使得它们的和为 n 的倍数。
那么从 b_1,b_2,\dots,b_{2n-1} 中,一定能够取出 n 个数使得它们的和为 mn 的倍数。
所以存在其中 n 个可重集 S 含有的所有元素之和为 mn 的倍数,总共取出了 mn 个数。
引理 2:对于一个奇质数 p,如果有 k 个数 a_1,a_2,\dots,a_k 都与 p 互质 (1\le k < p),且它们不都相同,那么从中取 0 个或若干个出来,它们的和对 p 取模,可能得到的数组成的集合为 S_{k},那么一定有 |S_{k}|\ge k+1。
考虑用数学归纳法证明。
对于 k=2,显然成立,下面对于 k>2 进行归纳。
若 |S_{k-1}|\ge k+1,由于 S_{k-1} \subseteq S_k,那么一定有 |S_k|\ge k+1。
否则 |S_{k-1}|=k,此时设 S_{k-1} 中的数分别为 b_1,b_2,\dots,b_k。
现在我们要插入一个数 a_k。
我们可以得到一定存在一个 i\ (1\le i\le k),使得 b_i+a_k 在模 p 下不存在于 S_{k-1} 中,这个可用反证法证明:
如果对于所有 i\ (1\le i\le k),b_i+a_k 在模 p 下都存在于 S_{k-1} 中,那么就存在 \sum_{i=1}^{k} b_i \equiv \sum_{i=1}^{k} b_i+a_k\ (\operatorname{mod} p),可得 ka_k \equiv 0\ (\operatorname{mod} p),显然不成立,得证。
那么此时插入 a_k,就会有 |S_k|\ge|S_{k-1}|+1=k+1。
现在我们可以对 EGZ 定理进行证明了。
当 n \le 2 时,显然满足定理。
若 n 为一个合数,且所有奇质数也满足定理,那么根据引理 1也可得到 n 满足定理。
现在我们只需要证明所有奇质数 n 满足该定理。
设当前有 2n-1 个数 a_1 \le a_2 \le \dots \le a_{2n-1},所有数已对 n 取模(这显然不会造成影响),即 0\le a_i < n。
若存在 i 使得 a_i=a_{i+n-1}\ (1\le i\le n),那么就有 a_i=a_{i+1}=\dots=a_{i+n-1},那么取出这些数即可满足要求。
那么剩下的情况对于任意 i 都存在 a_i\neq a_{i+n-1}\ (1\le i\le n)。
引理 3:设 b_i=a_{i+n}-a_{i+1}\ (1\le i <n),那么 b_1,b_2,\dots,b_{n-1} 这些数取 0 个或若干个出来,它们的和对 n 取模,可能得到的数组成的集合 S 必然是模 n 的完系。
考虑如果当 b_1=b_2=\dots=b_{n-1}\ne0,结论显然成立。
否则可由引理 2得到结论成立。
现在可以先假设取了 a_1,a_2,\dots,a_n,得到的总和模 n 后为 c。
若 c=0,此时取这些数即可满足要求。
否则根据引理 3,可以加上若干个 b_i 使得 c=0,由于加上一个 b_i 的意义是不取 a_{i+1} 而换成 a_{i+n},所以取的数字总数还是 n 个,满足要求。
综上可得证 Erdos-Ginzburg-Ziv 定理。